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年度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债全市审计工作;负债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及处理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下列审计并出具报告: 1、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2、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4、市辖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5、市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资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级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7、市组织和外国政府、国内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授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9人,其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596.75万元,支出总计586.86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是: 1、当年政府安排重点项目廉政审计,审计服务费191.27万元。 2、退休干部死亡抚恤21万元。 3、在职干部工资调资9.73万元。 (一)收入总计596.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4.25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4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74.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86.8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2.5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类) 支出24.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84.2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世界杯哪里下赌注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7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2.3%。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15.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政府安排重点项目廉政审计,审计服务费191.27万元;二是退休干部死亡抚恤21万元;三是其他3.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47万元,占77.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9万元,占16.0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64万元,占2.33%;医疗卫生支出24.56万元,占4.53%;抚恤支出20.99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7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9.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49万元、津贴补贴67.37万元、奖金27.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28万元。其中:退休费63.49万元、抚恤金20.99万元、生活补助2.6万元、奖励金15.56万元、住房公积金12.6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3万元。其中:办公费6.8万元、印刷费0.87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2.05万元、取暖费14.25万元、差旅费10.27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委托业务费191.27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87.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占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5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万元,接待23批次,69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2.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 旧车更新后修理费降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