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我处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国家及上级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全区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的经验交流与推广,指导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等调查研究和预测分析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权限,审核跨县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及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核发经营许可证;负责省运管局统一制定的道路运输单证的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指导并做好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及战备、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站场规划、布局和建设,运用市场机制调剂运输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地区之间、运输企业之间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营、联运及专业化协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并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质量和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性的运政稽查活动,查处违章行为,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处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投诉和来信来访;指导各县(市)运管所对客运站实行“三优”、“三化”管理及落实“三定”、“四统一”;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发放从业资格证件;指导监督辖区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行为及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涉及本级行政执法和具体行政行为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完成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详情见附表)。单位年末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4人。 附表:世界杯怎么下赌注公路运输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世界杯怎么下赌注公路运输管理处 | 2 | | 3 | | | |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35.64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8.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单位补助资金。 (一)收入总计235.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2.88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13.4万元,为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其他收入3.04万元,为单位存款利息收入、水电费收入、职工食堂伙食费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6.32元,为2014年度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因客观原因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35.6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退休人员经费和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类) 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16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6.08万元,为本年度上级部门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需要延迟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8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34%。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7.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业务补助资金的增加;二是职工工资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类)支出152.82万元,占71.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8万元,占9.6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89万元,占4.64%;医疗卫生(类)支出15.62万元,占7.3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7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8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1.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51万元、津贴补贴47.21万元、奖金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9.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5万元。其中:退休费23.01万元、医疗费15.24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2.45万元。其中: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2.86万元、水费0.82万元、电费2.57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9.74万元、差旅费9.32万元、维修(护)费0.28万元、会议费0.73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8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9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7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占21.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4万元,接待16批次,176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数一样,未安排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同比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同比上年数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方面监督检查、客运站点验收活动、开展精神文明窗口单位绩效考评、目标考核等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招待用餐费用和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